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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畜牧业》杂志 征稿启事


《中国畜牧业》(原《中国牧业通讯》)是由农业部主管,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主办的综合指导类半月刊,长期征集稿件。


一、 征稿内容


本刊“行家指点”“经济分析”“看世界”“科技与推广”“法制建设”“地方之窗”“养殖顾问”“经营管理”“文化牧业”“读者之声”等栏目长期征稿。投稿内容包括行业成就和政策法规,行业发展成功经验,行业科技成果,行业发展热点、焦点,行业最新信息,基层工作推广等方面。


二、征稿要求


1.稿件必须真实;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一般要求全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2.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新闻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稿件字数以2500~4000字为宜,欢迎电子投稿。稿件题目不超过20个汉字。投稿请尽量配发相关图片。图片内容要紧扣主题。图 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像素。图片以JPG、GIF、PNG格式作为附件发送,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文 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4.作者简介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


三、投稿办法


稿件请发至邮箱:cahb@263.net


投稿咨询电话: 010-57267791


稿件查询电话: 010-57267791


我们真诚欢迎与本刊风格相符的优秀稿件,感谢关注。


对《中国畜牧业》投稿和录用事宜的声明


近期,我刊收到一些作者的反映,部分社会网站(“投稿平台”)冒充本刊名义征集稿件,并向投稿人收取相关费用,严重损害我刊声誉和合法权益。本刊在此郑重声明:


1.本刊唯一官方网站为http://www.cav.net.cn/,且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本刊受理一应稿件事宜;


2.向本刊投稿只有一种途径,即电子邮箱投稿:cahb@263.net;


3.凡是所谓的社会代理机构或冒充本刊名义的相关机构、网站转发来本刊的稿件,一经发现,绝不录用;


4.欢迎社会各界向本刊提供线索,本刊将视情况向冒充本刊名义、侵犯本刊权益的机构、网站追究其法律责任。


不明事项,请致电本刊采编部010-59196208、57267791或发送邮件到cahb@263.net咨询。


特此声明


《中国畜牧业》杂志社

2017年4月7日


《中国畜牧业》杂志

畜牧文化类作品征稿启事

我国拥有灿烂的农耕文明,畜牧业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古至今,我国劳动人民在畜牧业生产实践中积累了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丰富经验,而畜牧文化正是对畜牧业实践经验的总结。现本刊面向社会征集畜牧、兽医、饲料、草原文化类稿件及照片,内容主要包括:


一、历史名人与畜牧业文化


我国是个畜牧业大国,畜牧业文化遗产是宝贵的主要财富,因此,保护畜牧业文化遗产,在我国这样一个农业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中,占有重要一席。历史上的名人为畜牧业增色,畜牧业历史也为这些名人骄傲。该类稿件要求具有文献性、知识性、鉴赏性。


二、舌尖上的畜牧业


畜牧业历史文化底蕴丰厚,饮食文化是其组成部分。该类稿件要求以畜牧业美食名吃为题材,要求一文一美食,要有文采和真情实感。


三、畜牧业博物馆或科普馆


现在,为了保护畜牧业文化,有很多地区建立了畜牧业博物馆或科普馆,本类稿件要求对博物馆或科普馆进行详细生动的介绍,让读者了解我国悠久的畜牧业历史和当代畜牧业成就,也起到交流畜牧业科学技术、传播畜牧业知识的目的。


四、农谚


农谚被尊为经典农学学识,“学农谚,知农事”更是大家的共同认知。在此我们特向读者征集有关畜牧业的农谚,也欢迎大家总结新的经验和体会,提出新农谚,让农谚为畜牧业现代化发展贡献力量。


稿件要求:稿件要求真实、原创,字数不得少于800字,图片要求为JPG、GIF、PNG格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像素,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文档中,也不要缩小图片。


投稿邮箱:cahb@263.net


咨询电话:010-59194716 010-57267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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