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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检疫机制防范跨省调运疫情风险
2017年05月3日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作者:

    本报记者王旭

    “畜禽跨省调运在各级动物检测站把关不严,没有严格的安全法律和国家规定约束养殖户申报活畜禽的跨省调运”。近日,在2017全国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畜牧兽医局长班上,局长们对于如何有效管控跨省调运活畜,该严、还是该松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湖南省双峰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彭新锋首先打开话匣,“跨省调运该严还是要严,但如何把握?可以通过引用动物疫病检测制度,当检测合格后就允许流通。另外,养殖户在办理跨省调运的手续可以通过电子审批等,简化流程,调动他们上报的积极性。”

    “跨省调运的省际间检查站要加强标准化建设。”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副调研员陈秀霞表示,目前跨省调运时各个产地检疫出具的检疫证不一样,这样在调运过程中,省际间道路检查站很难进行有效排查。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古莫旗农牧业局局长李文雨在谈及疫病检测的看法时表示,要突出检疫证明的作用,强化市场准入机制。“可在高速路上设置绿色通道,在交通部门检查的时候如果没有检疫证明,公安交警可以扣下这批跨省输入的畜禽,并将其移送给畜牧相关部门,这样监管才能真正起作用。”

    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邓勇认为,产地检疫时,官方兽医应按照产地检疫规程,依据具备资质的兽医实验室出具的动物疫病监(检)测报告或风险评估报告,掌握动物疫病防控状况和动物疫情情况,确认安全后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并标注监(检)测报告或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号。在调运监管措施方面,重庆的做法是从调运前的备案申请到指定道口入境、再到落地报告实现了全程化信息跟踪,这样大大防范和降低了从区外调运动物带来的疫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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